各高职高专院校教务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16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理论、实践技能及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决定委托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开展2008年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强化教师专业理论知识、实操技能,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同时结合劳动厅等相关部门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证合格者,获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二、培训项目及计划 1、培训项目: (1)家用电子产品维修(技师班); (2)维修电工(技师班); (3)电子商务(技师班); (4)网络应用师(高级); (5)网页设计师(高级)。 2、培训计划(见附件)。 三、培训对象 广东省高职高专院校相关专业骨干教师。 四、培训方式 教师上课、讨论、互动交流等。 五、参加技能/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技师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教师职称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教学2年(含2年)以上的; (2)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教师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教学的; (3)取得本专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教学2年(或2年以上)的; (4)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教学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专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说明:技师论文撰写规范格式请参见广东省职业鉴定中心编、广东经济出版社出版的《技师论文撰写与答辩》一书。也可登录http://www.gdin.edu.cn/sz查询。 2、网络应用师、网页设计师 参加此两项考证的学员无报考条件限制,但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逐项填写个人信息,报到时交两张2寸的彩色照片。 六、申报技师鉴定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盖章人签名); 2、工龄和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教学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近期免冠大一寸黑白照片4张; 4、事先准备好一篇3000千字以上技师答辩的专业论文或者专业技术总结(文本档及电子档); 5、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培训学员报名推荐表(可上报名网打印再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中的第1、2、5项必须在5月10日前寄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师资培训中心进行审核,条件合格后再电话通知本人,其他资料报名时提交。 七、培训费用(考证费自付),具体情况见附件1中相应栏目。 下列参加培训的学校免收培训费,广东省其它高职高专院校学费减半: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肇庆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八、报到及上课地点 报到地点:大舜晶华酒店(中山大道西277号,位于学院西侧) 上课地点: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九、考核与结业 培训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检查学员的学习态度和出勤情况等。学员完成规定课程,考核合格颁发下列证书(证明): 1、基地培训结业证书; 2、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3、相关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参加技能考证合格者)。 十、报名方法: 登陆以下网址:http://59.42.177.227/public/bminfolist.jsp进行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报名手续,并打印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到时提交。报名以时间先后为据,额满为止。 十二、乘公交车路线(“学院站”下车即可): 广州火车站公交车269、242、210路;广州火车东站公交车515路;天河客运站公交车235路。 十三、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师资培训中心(邮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632、38256060(可传真) 联系人:黎铜和、刘修武、杨肖尤
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0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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