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高教处通知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广东高职院校学生组和教师组比赛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教务处:
    根据《转发劳动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540号),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广东高职院校学生组和教师组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承办单位:广东高等学校数控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本届大赛由主办、承办单位等组成第三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广东高职院校学生组和教师组比赛组委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具体相关事宜。
    二、比赛项目
    比赛设置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等三个工种,设学生组和教师组两个组别。
    三、比赛标准
    学生组以高级工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教师组以技师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各组别命题在上述标准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
    四、比赛奖励
    (一)学生组
    1.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各工种获得前3名的选手,直接作为广东省高职学生组选手参加第三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2.对在比赛中各工种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选手,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相应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教师组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根据省选拔赛要求,各工种成绩排在前面的选手,作为广东省高职组选手参加省数控技能大赛选拔赛。
    五、比赛组织
    1.参赛范围为2008年在校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教师。
    2.学校自愿报名参加,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每校每个项目每个组别限报2人,每校可报1名领队和3名指导教师。请各校于5月10日前报送参赛师生的如下材料到组委会:报名登记表,免冠正面大1寸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学校名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在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比赛时间拟定于2008年5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技术方案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4.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张坚雄、刘文平,电话:(020)37627715、37626882。组委会联系人:宋小春,电话:(020)87114022、87114524-601,传真:(020)87112953,地址:广州市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工业培训中心第三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广东高职院校学生组和教师组比赛组委会,邮编:510640,电子邮箱:itcsong@scut.edu.cn;王平,手机:13380086889。 
    
  

                             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列表
1.infocenter-mauDXE-baomingbiao.xls 
厅高教处      
200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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